合法賭波年齡提高至21歲 社會需時討論
發布時間: 2018/08/14 07:30
賭波合法化已15年,多個團體皆倡將合法賭波年齡提高至21歲。有足球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成員認同是時候作檢討,但料社會討論需時;亦有委員對調高年齡有保留,憂反令更多年輕人參與外圍賭博,建議政府加強不賭博的公眾教育。
政府自2003年8月1日通過賭波合法化,目的是希望打擊外圍賭波集團,但足球博彩的投注額不斷增加,上屆世界盃的2014年期間已經飈升至600多億元,較2008年升幅近8成,增幅遠超同期的賽馬及六合彩。不少戒賭機構及團體認為事隔15年,政府應將合法賭波年齡提高至21歲。
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委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同意現時是適當的時候作檢討合法賭波年齡,但認為應一視同仁,一併檢討賽馬、六合彩等博彩活動的合法賭博年齡。他說,18至21歲的年輕人中,不少仍在求學中,經濟能力較弱,一旦沉迷了賭博活動,或難以承擔其所帶來的影響,如︰負債、成病態賭徒等。
尹續指,政府宜先進行調查,掌握本港參與賭博的年齡群、經濟狀況等,分析後再作決策方向。
不過,委員會另一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則對合法賭波年齡提高至21歲的提倡有保留,並解釋現時全球已不少賭波網站,年輕人容易接觸足球博彩活動,即使將年齡提高至21歲,亦未必具有效阻嚇作用,「有機會令更多年輕人流入外圍賭波市場,參與不合法的博彩活動。」
二人均建議,政府應加強不參與賭博的公眾教育,摒除「靠賭波發達」觀念,馬會亦可在投注站當眼位置擺放更多與賭博禍害有關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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